除了维护界限感的象征意义,婴幼儿要穿开裆裤的说法,从现实角度讲,更多是为了防止性侵害的发生。不过这个说法是从犯罪者的角度出发的,而并非从婴幼儿本身出发。作为婴幼儿,他们本来就应该受到照顾者足够的外在保护,以防止无论性侵还是其他的伤害。而这种保护,还应该是在给予他们舒适自在空间前提下的保护,特别是对于婴儿,不宜轻易剥夺他们对于融合感的需要。(前文提到)
我看到有个妈妈说,曾经在地铁上看到猥琐的男人盯着女婴的阴部看,让她不寒而栗。在这种情形下,有可能妈妈对性或侵入感的敏感性投射在了这个男人身上;就算那个男人果真是猥琐的,但因此让婴儿不要露出阴部的逻辑是不成立的。就好像在说漂亮的女生如果不要引人犯罪,就最好把全身上下包的严严实实一样,把问题的焦点放错了地方。我反而认为让女人包裹严实,或者这位母亲的想法,其实是内在界限感出现了问题,所以才需要外在的手段去隔离让他们感到侵入的东西,却在感受上无法隔绝。
下次说回婴幼儿的性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