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瑜

2023-08-05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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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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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小画。图文无关)


假如你认为自己最亲的人做错了事,你会怎么办?论语中有一章就谈及一件类似的情况: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四,其 父 攘 羊  ,而子证之 。孔子曰 ,吾党之直者异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翻译成现代文就是:叶公告诉孔子说,我们乡觉有个行事正直的人,他父亲偷了别人的羊,他告发了父亲。孔子说,我们乡党中正直的人与此不同: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 ,正直也就在里面了。


从中可以看出,同样是对待父亲偷羊,儿子怎样处理才称得上正直,叶公和孔子的态度是不同的。叶公认为,此时儿子告发父亲算是正直,而孔子更认可的做法是儿子为父亲隐瞒,认为这种做法的里面就有正直。


如果是第一次读到这段话,我们大概不太相信这是孔子的态度。作为受人敬仰的万世师表,难道不应该教导我们,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要做对的事,要对事不对人,要坚持原则吗?他怎么能说对亲人做错的事后应该替他隐瞒,不应该告发呢?


头脑里有这种疑问真是再正常不过了,只是像我这样只满足于一知半解的人不会去深究罢了。


而和朋友们一起学习论语的好处是,哪怕有一位提出自己的疑惑,就能或多或少引发大家的思考。


这次正是治学严谨的木毅老师提出了这个疑惑,引起了一番讨论。


木毅:我现在又遇到一个老难题 。子为父隐 父为子隐 直在其中 该怎么理解呀?


握瑜:我觉得孔子认同人类人性的部分,而没有人性不讲亲情的人他们所谓的直(比如大义灭亲)不是真的直,并不值得提倡,无论他们这么做有多么道貌岸然的理由多么高尚的理由


木毅:人性才是第一位的


握瑜: 就像WG期间,多少亲人之间互相告发,身边人枕边人都不再敢信任,不敢拿出真心,时时提防,人人自危,那样的时代太可怕了。


海蓝: 我觉得孔子说的直是人性的直,叶公说的是社会化的直。人性的直可以被理解,社会化的直却也是管理社会符合多数人利益的不得不。


圆儿: 我觉得很正常,只要不是国家大义,当然要隐。家丑不可外扬是有意义的


海蓝: 好的社会应该是人性的直和社会化的直统一的。


木毅: 正是难点,怎么区分国家大义?谁说了算?隔离做核酸算不算国家大义?


圆儿: 偷羊这种事,现实中可以儿子把羊还回去,并补偿。


木毅: 统一少,而不统一多,不统一咋办?


木毅: 如果羊是国家机密呢?


握瑜: WG期间的种种怪相恰恰是用社会化的直抹杀人性的部分,是特别需要普通人警惕的东西。


圆儿: 告发自己的父亲,太恐怖了,不敢想。我会觉的是不是不想养老?


圆儿: 羊就是羊啊,有点经济价值的财物


握瑜: 可以把羊看作一个隐喻,为了羊可以,为了其他的当然也可以。


木毅: 有个词叫多数人暴政。


圆儿: 不说别的,就说家里有人交通肇事逃逸,我是不可能告发的。而且我觉得很正常。


握瑜: 直在其中矣。


木毅: 这个可以理解。主要是边界在哪里?


握瑜: 可以劝说他去自首,但不能绑他去派出所


木毅: 越了边界是不是依旧直在其中


海蓝: 不统一的时候,那只能各凭本心了,这个无法强迫的。所以教化和引导才是重要的事情啊,这也是孔老夫子教化世人之本意:父亲不去攘羊,大家都各守本分,这事不就没了?


握瑜: 其实现在也有所谓的“直躬者”越来越多的苗头,特别值得警惕,比如学生把老师课堂上的某句话断章取义发到网上,戴上上纲上线的帽子,让老师上课唯恐讲错一句话,唯恐遭到过分解读,这些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


握瑜: 当告发成风、举报成风,这个社会一定是出问题了。


清泉石上流水: 对,大家都惶惶不可终日,没有安全感。刚好进来听大家在议论,我也想起这两天碰见的一件事。


握瑜: 告发的人是谁,举报的人是谁,当然是熟悉的人,不排除你身边亲人朋友同事。所以孔子并不认同叶公所谓的直躬者


胡兰子: 大家讨论的问题,让我想起读到的一篇文章,wG真的太可怕了


握瑜: 那样的历史真的不能重演,但人类是健忘的,所以历史经常重演


胡兰子: 要不要“亲亲相隐”,怎么界定边界,真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晓骡: 每次读到这里,我都想到那个十年,非常得可怕。亲亲相隐,是孔老师提倡,也是人性使然。


握瑜: 正是亲亲相隐让我感觉孔子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圣人形象,而是一个有温度的人


晓骡: 我爱孔老师!


飞石: 木毅老师提出了一个很好的问题:不隐,没人性,无论中外;全隐,似不义,无论古今。边界何在?每个人的答案可能都不一样,但,有没有一条红线,可以为纠结两难之草民作个参考呢一一不受法律所裁、不为良心所谴,以为苦海宝筏。


握瑜: 有那么简单就好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中间更没有一条分明的界限。古代波斯诗人鲁米有一句诗——在错与对之间,还有一块区域,我将在那里等你。


飞石: 说的对,确实没有这样黑白分明的。不受法律所裁、不为良心所谴的地方,其颜色好像又是灰色的吧。


握瑜: 谁犯错谁承担后果。触犯法律自有法律制裁,警察会抓他的。就算极端的情况下,亲人触犯法律,为他担惊受怕,可以为他着急上火,能劝说劝说两句,争取宽大处理,已经算得上“义”了,但是最好别绑他去派出所。可以义,但不能灭亲。灭亲的人但凡稍微有一点良心余生都会不安的。


木毅: 孔子也说,心安则为之,标准在于心安与否。这大概是心学的起点。有心才有安不安之分。教人有心便是教育


握瑜: 国家层面也是一样,制度健全,让好人一辈子做好人,让坏人不敢做坏事,这是执政者该做的,而不是挑逗群众斗群众,鼓励大义灭亲。而现在社会上的,尤其是网上的举报有多少是出于完全的公心和客观,有多少只是在道德审判,有多少不是盲目的?就像有些文章、帐号被封,有多少是被举报后无辜躺枪的。但是举报人自己哪个不觉得自己掌握着一个裁判的标准,像真理一样的标准?现代社会可不乏“直躬者”。


飞石: 法与情,两害相权取其轻、求心安


握瑜: 关键很多时候问题的性质还上升不到法,而道德就很难说了,道德本来就没有统一的尺度。就像偷了一只羊,说不定是不得已偷的,为了让家人活下去,而偷一只羊也许在当时来说也没到犯法的程度。


飞石: 反面例子。白鹿原中鹿三手刃田小娥,自觉大义灭亲,白嘉轩问后悔不?鹿三答不后悔,日后愧疚不安终致失心而疯。


握瑜: 就像圣经里的一个故事,大义是对一个犯过错的妇女,众人都要求惩罚她,耶稣对众人说,你们之中谁没有犯过错?没有犯过错的可以惩罚她。众人散去。


握瑜: 鹿三愧疚是因为他也知道自己做错过什么。


飞石: 所以呢,能不为法所裁又能心安的做法,才是庶民的安处


握瑜: 能不被随意被道德裁判又心安,才是庶民的安处。法律的裁判还是必须的,因为法律可以有比较分明的界限。我们可以用道德要求自己,但是最好不要用自己的道德标准来裁判别人,因为我们自以为的标准不一定是绝对公平的尺子,我们也没有那个权利来要求别人。


飞石:法条在那摆着,如何在心安之余减轻责罚,恐怕是大多数人选择心安的不二之途,也在法德之内。


握瑜: 怎么老说法条呢?真要是犯了罪用不着亲人亲自惩罚呀。小娥犯罪用不着鹿三来杀呀。


……


忽然想到,尽管我们的这番讨论并没有一个确定的结果,但是不是这个过程本身已经“直在其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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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 乐融融   2023-08-07 20:12:40

    像孔子那样做一个有温度的人😁 

    🌹 🌹

  • 圆儿   2023-08-06 03:53:07

    感觉这有点像我们群的广告啊,毕竟这样的讨论时有发生😂😂

  • 海蓝   2023-08-06 00:22:51

    对,讨论本身,就是督促大家思考的过程,真理越辩越明👍 🌷

  • 李丹萍   2023-08-05 23:01:59

    哈哈,七嘴八舌相对论。👍😃🌹

  • 飞石   2023-08-05 22:57:46

    若有所思,若有所得。

  • 胡兰子   2023-08-05 22:23:28

    这种质疑和探讨的氛围真好👍🌹

  • 二班毛豆   2023-08-05 22:19:33

    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