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的自我最初的形成时,就像一个口袋。我们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取决于往这个口袋里装什么东西。英国当代作家弗朗西斯*斯巴福德从六岁开始,往他自我的口袋里装书,直到如今。以至于他没有可能成为别的样式的人,只能成为一个书痴。书,成为他赖以生存之道。他把回忆录写成了别具一格的个人阅读成长史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
如果用一个意象来形容他,就是一条环形头尾相接的衔尾蛇。如果用他七岁时说的一句话来形容他,就是“我正在这里(按:这里指书店)狼吞虎咽,我要吞下整个世界。”这像是一个七岁的孩子所说的话吗?他六岁时,就能读懂《霍比特人》。他说他的阅读体验,一翻开书,耳朵就向外在世界关闭了,完全沉浸在书里的画面和文字的声音中。
阅读他的《发现阅读》,我也好想体验一下耳朵关闭,完全沉浸的感觉。我觉得完全有可能,只是大致翻了标题和内容,就足够有一种吸引力吸引着我,去体会一个书痴的生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