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3.武汉大学曾经是所好大学
因为对刘道玉校长的景仰让我一直很喜欢武汉大学,但刘校长留下来的遗产已经被武汉大学糟蹋差不多了。从刘道玉之后,我几乎没有听见过关于武汉大学的正面消息,当然这里也有我孤陋寡闻的原因。不过最近闹得纷纷扬扬的杨景媛事件几乎可以将武汉大学钉死在耻辱柱上。
两年前,杨景媛(武大研究生)在图书馆盯着肖同学(武大本科生)因湿疹而搔痒一个多小时,还变态地录下视频。这一刻其变态之心理已经毕露无遗。假想一下,杨景媛真的遇到一个性骚扰的变态男,她很配合地观看一小时并且录像留念,这样的女生难道不是变态女?如果我们承认男女平等的话,将男女做一个对换,女生因为湿疹搔痒而男生盯一小时,还录像,结果会怎么样呢?
杨景媛不仅录了像,还以录像为要挟,逼迫肖同学写道歉书,并注明“做了下流的事”。杨景媛还以此向肖同学要求经济补偿,被拒。杨景媛是某三本毕业的本科生,武汉大学2021级研究生,肖同学是2022级本科生,按照正常的年龄算,事发时杨景媛24岁,肖同学19岁。考虑到这个年龄差,可以更深刻理解杨景媛人性之恶。
当杨景媛拿着自己的录像和肖同学的“道歉书”向学校举报时,学校并没有认定“性骚扰”。这本来是一个正确的决定。而杨景媛并不甘心,将视频发到网上并配以小作文(我没看到作文原文),以引发网络关注,给学校施压。这时候学校的正确做法是要求杨景媛撤销网文及视频,因为学校已经看过视频,并没有发现不当之处。如果杨景媛一意孤行,学校应该采取强制措施来纠正其网络造谣诬告行为。
但是,武汉大学开始在错误的路上狂奔。杨景媛的网文引发了大量关注,一面之词导致网络对肖同学“性骚扰”事件的大量围观。网络好比大街,大家都是看热闹的,没有人非要主持正义,也不管是不是一面之词,也不管另一方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如果这时候学校站出来澄清事实,给网友一个明确的解释也就人宁事息了。而事实是,学校为了平息网络舆情,对肖同学“不雅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我们应该特别留意,学校为了平息网络舆情这个理由。今天很多地方以此为由干着荒唐的、无理的、反动的、甚至灭绝人性的事情。而一所大学,一所国家重点大学,所谓国之重器,也未能免俗!学校在接到杨景媛的举报后有没有进一步找肖同学核实情况,是否进一步了解肖同学的另一面之词?是否考虑到一个大龄女生有可能霸凌低年级男生?是否想到“道歉书”是被逼所作?
本来子虚乌有的事情,却因为学校的处分而坐实。本来只是围观的群众,因为学校的处分而愤怒,网络围观因为这一纸处分演变成了对肖同学的网爆。肖同学因网爆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多次出现自杀倾向,爷爷因为孙子被网爆而悲愤去世,家人为此身心俱疲。假如这一切都是因为肖同学的错误引起的,那也只能算是咎由自取,但这一切都因为另一个人的恶引起的,肖同学完全无辜。
肖家人不堪忍受这样的屈辱,肖母在网络上公布了肖同学五年来患有湿疹的医疗证明,并有医生鉴定杨景媛录像中肖同学动作确系搔痒。其实,武汉大学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就应该掌握这些事实的,但很显然,武汉大学没有了解,没有关心,没有深入调查,罔顾事实只想息事宁人。当受害人自己公布了这些事实后,武汉大学还有最后一丝纠正错误、挽回颜面的机会,但它并没有抓住。
坏人之所以坏不是因为坏人做了坏事。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坏人之所以坏是因为她骨子装满了坏水,或者说是人性之恶。即使她没有做坏事,也不能改变她是坏人的事实。坏事只不过是坏人的显现,而不是坏人的证明。
2024年,杨景媛在武汉大学顺利毕业,并进入香港浸会大学读博士。这时候她可以无所顾忌,因此也觉得不能在容忍肖母公布的事实,她要那这个案子“练练手”,恶人先告状,起诉肖同学“性骚扰”。如果一个人的人性中有点善、有一丝不忍,当她知道自己冤枉了别人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道歉。如果不够勇敢,也该心存愧意而沉默。这个人,竟然跳起脚来要告受害人,竟然洋洋得意地宣告自己已经“美美读博”了,不管肖同学到了哪里,她都会继续举报的……
这不是人性的泯灭,而是根本就没有人性。如果有人持不同意见的话,我祝愿杨景媛成为这个人的亲人、朋友、邻居、同事,愿你们长长久久在一起!
事情的结果是,法院驳回杨景媛的性骚扰指控,宣判肖同学不符合性骚扰的构成要件。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喜欢看热闹,并不是没心没肺,当事实真相大白的时候,公道自在人心。网友们开始为肖同学主持正义,要求武汉大学撤销对肖同学的处分。群众还顺藤摸瓜,查阅了杨景媛的硕士论文,发现此人不仅人品差,学位论文水平也不高,错误比比皆是。于是在网上有理有据地指出了其论文中的错误。武汉大学做了什么呢?副校长带着帽子叔叔去警告举报网友。
到这个时候,都有人开始怀疑这个杨景媛和武汉大学有着某种特别的关系了。考虑到当今天下学术妲己、师生乱伦之类的事比比皆是,这也难免令人猜疑了。否则,副校长怎么会有闲心去为一个道德败坏、人性沦丧的毕业生去半夜辩护呢?当然,指控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但当人心猜测是以感觉为指向的。不过,感觉往往比理性更准确。
最发人深省的法院宣判后两个人的反应。一个是武汉大学的校长张平文,他在回应是否撤销对肖同学的处分时说:“学校正在处理中,至于何时会公布处理结果,还要等上级的安排。”我们不是法治国家吗?法院的判决不足为凭吗?要等上级领导安排,那不就是人治吗?那上级领导又是谁呢?它凭什么可以做出正确的决定呢?再说,处分是武汉大学给的,难道不应该由武汉大学撤销吗?武汉大学的校长还等谁呢?
另一个反应来自杨景媛。她在法院宣判之后说:“我不想活了,判决也没给我留活路!”这道有意思了。如果她真的不想活了,那么请在死之前好好想想是谁把自己逼到死路上的!虽然我对这个世界抱着极大的悲观,但我依然相信这个世界不应该给恶人留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