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选择理论里,认为“fun”(获得乐趣)也是人的五大需求之一:做某些事情,没有特别的目的或者意义,只为了开心一下或者笑出声来,这是每个人都时时需要的。格拉瑟曾说:“乐趣是学习的生理奖赏。”("Fun is the genetic reward for learning.")这一点我很赞同~
回顾这次一百天的小作文活动,我觉得自己的乐趣一方面是来自进行写作活动本身,包括:当标题党的乐趣;选好看的照片当插图的乐趣;胡说八道的乐趣;凑字数或者赶截止时间并得逞的乐趣;想起旧事沉浸在回忆中的乐趣;找谐音梗或者把句子写得押韵、有节奏感的乐趣;分享生活和学习上的体验、感受、思考结论、观点、想法等等的乐趣;给大家看自己手做和绘画的乐趣;还有些时候为了写相关内容,去学习,思考,探索和研究的乐趣,等等等等。
另外一些乐趣则得益于其他活动群友的存在:阅读的乐趣,包括欣赏他人的思想,增长见闻,发现一致的观点,发现很不同的观点;留言、点赞和被留言、被点赞的乐趣;欣赏花式凑字数的乐趣;群里收红包和发红包的乐趣;参加群里讨论和围观讨论吃瓜的乐趣;云欣赏大家的生活,各种美食,了解一些不曾读过的书籍文章,还有看可爱猫猫狗狗和各地景色的乐趣,等等等等。
这么枚举起来,感觉活动虽然简单,乐趣却很充足。而且罗列一下,心里面满足了,今天的打卡也又有了。这可真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