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看到第22集我有点生气,夏英杰这个人物开始有点拉胯了。
此时的夏英杰已经是一个拥有十二年工作经验的检察官,而且无论是最初在南余的实习,还是剧中虚构的滨江这个城市,其实都是相对基层的所在。理论上夏英杰应该对基层执法风气较为熟悉,但作品在此时似乎依然把夏英杰往初出茅庐、不谙世事的学生模样进行塑造。
余高远主动担责是在以退为进,而夏英杰纯粹是在撞南墙。在我眼里,这已经不属于团队意识中的同甘共苦、责任共担了,明摆着的事实为什么非得自我牺牲呢?
更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从业十二年的检察官居然因为同情而主动解开了村子里一个被家人锁在屋中的傻子(此处无贬义)的脚链。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她对一个傻子抱有同情之心可以理解;但作为一个检察官,她在同情傻子的不幸人生时,难道不应该对那些时不时遭受傻子无端搅扰的普通村民也抱有同等同情吗?
傻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因如此,傻子的行为更应该被有所限制,否则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公共安全要如何得到保障?
无论傻子有多么值得同情,夏英杰的行为都说明了她正在丢失一个法律人应该持有的基本平衡。《重器》的五个主角中,夏英杰的若干行为真让我有点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