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高曾在写给提奥的信中多次提到米莱老爹的话:“与其言之无物,不如索性不说。”因此在他感到自己终于掏空灵魂之际,他选择永久的沉默。
我在四年前真正认识梵高,这个生来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的画家在死后享受着令他难以想象的声誉和荣宠。和所有“文艺青年”一样,我也曾经历过对梵高疯狂迷恋的时期。阅读他的传记和书信,不惜重金寻购他的原版画册,一次又一次去博物馆看一切凡是和他沾亲带故的展览,在深夜听Don McLean的Vincent直到莫名痛哭……尽管这些行为在现在看来矫情而又做作,但一时的痴迷不仅使我收获生而为人的准则,同时引领我走上艺术之路,我认为是值得的。
我从小学开始写作。事实证明我在写作方面并没有所谓天赋,从10岁到20岁,我的“创作”都是些类似《暮光之城》之流,无聊至极的少女玛丽苏幻想。但我对写作的执念和野心倒是惊人得坚定——自从我的意识框架接纳了“梦想”一词的定义,我就将它死死钉在写作这一费力不讨好的行业上。
然而面对日课的题目:为什么写作时,我竟然说不出所以然来——我从未思考过这件事,放佛写作于我而言只是如吃饭穿衣般自然而然的事。
我毋宁来谈谈我为什么要写作皎皎明月这个引发争议的故事。最初的构思基于三个人物的本质——明月的有违常理,王释的背德之举,赵欢的矛盾与挣扎,都能从他们的欲望、需要和痛苦中得到解答。明月并不是叛逆的问题少女,恰好相反,她异常清醒地面对人生——只不过在她眼里,生活只是bullshit,是一场巨大的幻觉。我们生活在自我意识的投射中,生活在虚幻的自我安慰中,我们通过并无意义的意义的寻求来对匆匆而逝的生命聊以慰藉。人类沉浸在虚无的狂欢里追求金钱追求名利追求奉献追求变革追求伟大追求不朽,明月冷眼旁观,不愿成为骗局的牺牲品。她是彻底的犬儒主义者,虚度光阴,荒废时日,一无所有,失无所失。只有一种东西令她珍视,那便是真实——“我们在做爱的时候赤诚相对。这是最真实的时刻,抛掉所有虚伪的嘴脸,将最为清澈的灵魂展露。我通过性认知人。”她如是说。她热爱性,热爱无限虚无带来的痛苦中的短暂快感,无限虚假带来的绝望中的短暂真实。她选择成为时刻面临死亡的公路妓女,身边的男人来来去去,唯独愿意在她面前展露真实。她以慈悲的面目回应,原谅他们的丑恶和不堪,真诚地爱着他们的真实。
这个故事由此展开:自赵欢和王释与明月相遇的那一刻起,这场出于对爱情的悼念的旅行变成痛苦的扒皮之旅。明月毫不留情地揭下他们的假面,阴暗以鲜血淋漓的面目展示出来——他们被迫直视自己的丑恶。
赵欢是“凤凰男”。从乡村考入大学的他是全镇人的骄傲。但步入社会之后他才意识到这个世界对“空有一身本事”的他并不友善。他克制、努力、善良、勤奋,他渴望融入到北京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去,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并被冠上“成功”的荣耀。但和女友挤在几平米的出租屋里,他的理想因不见天日腐烂发臭,酿成日复一日的怨气与刻毒。女友罔顾他们昔日的情分离开他后,被痛苦淹没的他自暴自弃同意了公司总裁千金的追求,愿意入赘为婿。他痛恨自己背弃信念,卖身求荣,同情自己失去爱人,因此在朋友的帮助下出行,用他和女友计划的蜜月之旅来缅怀逝去的自己和爱情。他把自己幻想成在现实的折辱下英勇就义的烈士,直到这幻觉被明月戳破——“你的旅行是出于缅怀还是愧疚?”明月说。他将自己堕落的责任推给女友和现实,但事实是早在女友离开前他就已经开始撩拨总裁千金,事实是他堕落是因为他的虚荣、不甘和恐惧,他堕落是因为他想堕落。
王释是赵欢渴望成为的那种人——出身富足,事业有成,家庭美满,跻身上流社会。王释的玩世不恭在赵欢眼里是上流人士独享的乐趣,在他自己眼里却是对世俗的不屑——尽管这只是小成本的抗议。王释深爱着他的妻子,并全心全意地接纳她是性冷淡的事实,但这似乎并不妨碍他时时刻刻寻欢作乐。他的生活充满矛盾,他时而感到痛苦却不知这痛苦源自何处。直到明月问他:“你以为我们活着吗?”他终于深感自己的不自由与追求的虚无。
明月扒皮的方式很原始——做爱。这是对性的描写占据大篇幅的原因。没有性,无以表达黑暗与真实。
有人问我,描述性就是直面黑暗吗?其实问题的提出就已经肯定了我的立意的前提:提问者显然认为性是黑暗、罪恶、丑陋以至于难登大雅之堂的。然而可怕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有性欲,我们的生命来源于性,这是否说明人类本身就是黑暗的产物?当我们探讨人性,我们喜欢用使用“道德”、“善良”、“高尚”、“智慧”等词汇来描绘“人性的闪光点”。抛下这些自我陶醉,就字面意思而言,人性乃人之本性。性欲如食欲一般是人类生理和心理的必然要求,自然也属于人性的一部分。如果性欲是黑暗、是罪恶、是丑陋,那么是否人性之中必然存在这些不可拔除的痼疾?
如果我们承认这些前提,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问题就是:什么是直面黑暗?是避而不谈,以高高在上的立场批判性之罪恶吗?是大胆地描述性,通过直白到令人发指的文字来激发其他人的性欲和猎奇心理,以期获得种种好处吗?
心理学家武志红曾写下这样的话:“自由的真谛,是战胜了内心的恐惧,拥抱了内在的黑暗后达成的一种状态。约瑟夫-坎贝尔将这个历程称为英雄之旅。在这个历程中,你看似是在与外界作战,其实是在锤炼你的自我。……这个过程的关键,是触碰痛苦与黑暗。触碰了自己的痛苦,才能懂得别人的痛苦;触碰了自己的黑暗,才能容纳别人的黑暗。并且,真触碰时,会发现痛苦有馈赠,而黑暗则是力量与生命。”
在我们日常的认知中,我们将性藏在灵魂深处,小心翼翼以免暴露出自己的欲望。(黑暗有不同层次。但既然我们谈及性,其它如嫉妒、暴力、奴性等在此略过不表。)我们认为那是黑暗,是罪恶,是丑陋;我们无法面对拥有性欲的自己,我们无法接纳这个黑暗的自我。正出于此,我也曾刻意地分裂出董唯夏这个人格来逃避自己内心的黑暗和恐惧。而直面黑暗,首先意味着不再以逃避的方式避免为黑暗的自我承担责任,意味着不再因人性中的黑暗而感到恐惧,意味着成为完整的自己。其次,正视与认清,用自我的思考来认识性——它真的是罪恶的吗?还是我们因社会传统伦理的禁锢对它产生偏见?我信任自己的理智所给出的答案。
回到最初的问题:描述性就是直面黑暗吗?也许未必。但对我来说,这是我揭示黑暗直达痛苦的方式。因为我认同明月所言,性使人真实。
人类惧怕真实,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我们害怕自己的虚荣、伪善、自私、善妒浮出表面,我们太害怕以至于带着面具行走,跟随人潮甘当乌合之众,维护摇摇欲坠的道德以积极展示自身“人性的闪光点”。(我不拒斥道德。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道德,因此我尊重它的存在,也承认人性固有其美好。我所贬斥的是伪道德,即对人性黑暗面的逃避与高高在上的批判。真正道德的人应是悲悯而宽容的。如耶稣所说:“主啊,放过他们。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但是在做爱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直言不讳表达自己的需求与癖好,我们可以赤裸相对展示自己的肉体和灵魂。每脱去一件衣服,就像摘除一个社会赋予的标签;我们能够仅仅成为自己——善良的温柔的美丽的自己,虚荣的善妒的卑鄙的自己——那有什么关系!我们的灵魂贴的如此之近,我们的肉体享受巨大的欢愉,还有什么“人性的闪光”能及得上此时闪光的我们?(如果你用假装高潮来反驳,我只能替你感到悲哀。)
我为什么写作?我想,大概和明月选择做妓女的原因相似:追寻真实。作品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我的内心,表达在这个虚无的世界里茕茕孑立的我力所能及的反抗。忽然想起杜拉斯曾说:“如果不成为一个作家,我大概会做一个妓女。”此时竟能感同身受了。
梵高曾在信中写道:“好的绘画,是一场严重的、艰苦的斗争。”
写作也应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