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比青春期更早的悸动》。
那年我12岁,她11岁。还在上小学。
小学不像中学那样,没有太多社团活动让不同年级的学生玩在一起,当时能跟隔壁班的同学混熟就算是走出生活圈子了。
那时候我和她都属于类似于“小小志愿者”这样的社团,平日里按照老师的指派,在下课时间在特定的走廊巡逻,一般是按照年级分管各自的区域,通常不会一起出任务。
直到有一次学校办大型晚会,需要全员出动,而我跟她被派到同一个岗位。
我们当晚的任务其实很简单,就是坚守自己的岗位,向别人说明我们身后的门闲人免进,顺便指名厕所的方向。
那天晚上根本没人经过我们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我跟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类似于: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陈俊良,你呢?”
直男式聊天,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培养起来的。
“你平时守哪个岗位啊?”
“六年级的走廊。”
“哇,原来是师兄啊!听说六年级的男生跑起来都很快,是真的吗?”
“真的!可快了!我有时候要抓住那些在走廊上玩追逐的同学,总是要比他们跑得快的。”
“能像风一样快吗?”
“当然了!”
然后我为了证明自己跑得很快,立马在她面前跑到走廊尽头,再跑到她的跟前。
然后她也很开心地拍手称赞:“哇!真的好快哦!”
嗯……也就是12岁的时候感觉被说快是种称赞。
那可能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被女生称赞吧。霎时间手脚都不知道应该放哪儿了。双手背到身后,脚像麻花一样拧成一条。估计当时脸都红了。
大人们的晚会结束后,我们各自回家。
几个月后眼看着要小学毕业了,那个时候还流行写毕业纪念册来着。我拿着毕业纪念册,到她的班级门口,看到她身边围着好多闺蜜,也没好意思进他们班级,转身又回自己班了。心里想着,明天再来。
但那以后我再也没去过她的班级。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再也不想去了。
无所谓放没放下,就是觉得那可能是我人生中唯一纯洁的恋爱启蒙吧。
幸福,就是感受过比青春期还懵懂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