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今年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书,莫过于《被讨厌的勇气》。今天刷到一条评论,“宣扬目的论的哲人居然在否定目的”。
本想直接回复,最后还是罢了,我已失去了在互联网上给人上课的耐心。
阿德勒所宣扬的目的论是与弗洛伊德的原因论相对比的。
例如一个人与陌生人交谈时手会不由自主得颤抖,若是从原因论的角度解读或许找到的原因会是“父母自认为因不会讲话而吃了不少亏,对待同样性格内向的孩子希望锻炼他能说会道的口才,从小逼着他跟不认识的远亲近邻打招呼说好话,他一表现出嘴笨的苗头就被父母侮辱打骂,没礼貌没出息没用以后在社会上吃不开等等标签被贴到幼小的孩子身上。被伤害的孩子开始害怕表现不好,渐渐厌恶社交。”手抖是因为身体记住了伤害,虽然我们的意识已经忘记了小时候的事情。
而目的论的解读则是认为发抖是我们的不易察觉的“意识”化为可见的行为,他人能够看见,便会明白自己这样“无用”,也就不会再“委以重任”,不会期待他口若悬河,而自己为了不这样难受,便会避免与陌生人交谈。从而达到逃避社交的目的,没错,手抖的目的是为了逃避社交。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便拥有了改变未来的可能性,因为我们明白手抖只是为了到达逃避社交的目的,那么在这样的场景下,我们只需专注社交本身,手抖便任它抖。在我们专注于目的时,手抖的毛病可能自愈,即便在抖也无所谓了。
这便是我理解的原因论和目的论。之所以不提倡原因论,因为过去无论发生什么都不可改变,一味深陷于自己为何不能改变的原因中对改变无济于事。只有从目的的角度来看待世界看待自己,才拥有改变的可能。因为目的发生在后,而原因发生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