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打算写:年轻的时候,我们需要离开父母。可是我跑题了。所以我最后用“一段”来改换。一段,就意味着任意一段。
写下这行标题的时候,我认为自己还没有真正地老去。我没有只穿平底鞋,也没有去参加烘焙班。我或许偶尔还会在状态好的时候明艳动人一下。
在皱纹堆积的地方,你可以用目光来抚平这些年岁里头,我拥有过的秘密享受和遭遇的爱情冷暖,沿着眼角下行,你会发现我智慧的印证——那两片曾经完美的苹果肌留下的法令纹,那是我看过的成百上千本书留给我的知识财富,我一度用它们来武装我脆弱的内心,伪装成一个超级自信、独立的女人。我穿着及膝长靴斜纹西装短裤大步走在复兴西路上,手里转着炀化了的冰激凌。我装作知性冷淡的样子和人约稿,见面。你说,算了吧。我见过你那时的样子。那自信的光芒,是它的主人自然流露出来的,绝不是伪装。你说,别说了,你坐在小小咖啡桌的对面看着任何一个男人在你凛凛的目光里沦陷、败阵。那时你多傲娇啊。
哦,是了,是了。你说的对,可也并不全对。
那时候我也迷恋自己的样子,像克里奥帕特拉的齐刘海短发,我把声音当作毒药,迷昏所有见过我的男子。我把奥勒留放在嘴上,攻击看来贫瘠软弱的人。可我那时仍没有自信,我怯懦,自私,和爱情做对,我在深夜里哭泣,为青春的那些事,我也让别人在深夜里哭泣。那时候我们做的事,总有着故意的伤害。
好像我们为爱上头,碰一碰就想火星四溅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