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写作营的文友们针对性交易是否应该合法化,展开了激烈的讨论,
有一位年轻未婚的朋友甚至引用恩格斯的话,说婚姻就是合法的卖淫,虽然话糙理不糙,还是让己婚妇女的我稍感不适。
之所以没有加入口水大军慷慨陈词,是因为正反双方的观点我都有赞同的,也都有反对的,
本身这件事就不是非黑即白,不是一刀切可以解决的事,可如果一味和稀泥又怕被嫌弃,只好一言不发了。
说实在的,性这个话题在中国这种崇尚礼教道貌岸然的社会,一直是讳莫如深的,以至于如今我己人到中年,对它尚且一知半解,羞于启齿。
以性学专家李银河的观点来看,我是没有资格发表见解的,
她说人的一生至少要谈五次以上的恋爱,有七个以上的性伴侣,才能明白自己适合哪一种对象,才比较有可能将婚姻持续到老。
而我初恋即结婚,从未出过轨,经历可以说浅薄如小学生。
还是打算斗胆来说几句,就以身边人真实的经历来叙述吧,无谓对错,我觉得任何观点都可以表达,但必须有一个最低的底线,那就是不违法。
首先说我为什么赞成有限度的合法化。
今天有一则新闻,说复旦大学一个博士两个硕士,因为嫖娼被开除,一夕之间前程尽毁,实在令人惋惜,
嫖娼是要被拘留的,因为性交易违法,可是一个二十几岁血气方刚的青年,不可能没有性欲望,如果没有女朋友,该如何解决需求呢?这实在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有人说可以自己用手解决,或者用充气的解决,我认为这些都是隔靴搔痒,跟真人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
我先生有个表弟,从小腿有点残疾,性格也因此内向自卑,二十六岁前从没碰过女生,然后家里突然就安排相亲,认识半个月就说要结婚了,
他有些紧张,问我先生怎么办,我先生教了他半天,可是没有实物也说不清楚,我先生于是提议带他去找那种地方的女人先学一下。
我首先表示反对,因为怕他们被抓,也怕他染上性病,
他自己也说不想去,他觉得这样对未来的妻子不忠,而且他认为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种事应该临场就会的。
可惜新婚夜他失败了,因为第一次做这种事过于紧张,第一次被外人看到残疾的腿非常恐慌,,而且长期且次数过频的手淫,造成他阳萎早泄,几乎是还没开始就结束了。
首次失败给他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障碍,以后多次尝试都没有成功,两个月后他们离婚了。
我跟我先生准备结婚的时候,对男女之事还是一知半解,
他十五岁就去当兵了,在“和尚庙”一直待到跟我认识,
而我十五岁去读护士学校,在“尼姑庵”一直待到十八岁,然后在小单位窝着,从不敢正眼看男生,一直到遇见他,
所以快结婚的我们完全就是两个傻蛋。
综上原因,我就在想,如果有合法的,干净卫生的性工作者该多好,男的女的都需要。
一是可以正规的教大家如何过夫妻生活,
二是可以解决很多人正常的生理需求,
三是让很多内向规矩的青春期男孩女孩,不用偷偷摸摸的从A片或者小黄书去学习那些知识,必竟里面充斥着偷情,乱伦,滥交等等不良信息,容易诱导犯罪。
我说的这种性工作者,跟课堂上讲生理卫生的老师,或者医院里治疗性障碍的医生是不同的,
是要真正和客户产生肉体关系的,是持证上岗的,有健康体检的,有正常性经验的,有合法的工作场所的从业者。
性交易是最古老的职业,为什么屡禁不止?正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
比如丧偶的鳏夫寡妇,
没有男女朋友的成年人,
夫或者妻生病或者性冷淡,
不婚主义者或者被迫打光棍者解决生理需求等等,
甚至多年夫妻彼此厌倦了,如果有这种正规合法的场所,也可以去试试啊?
所以我认为,以其堵,不如疏,尝试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来,也许可行呢?
那么我为什么又说反对呢?
首先,性爱并不单单是身体的接触,必然也会涉及到情感交流,而情感是很难用理智和法条控制的,
假设有人对交易中的某一方产生了感情,有了爱恨情仇不死不休的纠缠,有家庭的必然会被破坏,不愿意的也必然会被骚扰,
再严重点,如果不慎有了孩子,这个生养问题又该如何解决?不被祝福的多余的小生命,找不到生父的尴尬,想想就头大。
最后,去哪里找从业者?
目前确实有很多非法的性工作者,他们的名称可能是失足妇女,假装的按摩师,洗头工,公主和少爷…
但是如果要他们正经挂牌营业,只怕没人肯做,因为在我们传统观念里,干这个是最不体面的,偷偷摸摸可以,明码标价反而不行。
所以说,说了等于白说,凑个热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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