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马是我哥读师范学校期间的死党之一,我小学四年级时就知道他。我哥中师毕业之前,有一天带老马回家玩儿,我爸妈视他为上宾,准备杀鸡招待他。那天我正好不在家,据说抓鸡时,他冲在最前头,把我家门前门后的鸡扑得上天入地,直至一只大公鸡被他成功擒获。他抓鸡的事迹好久都是我家平淡无奇生活中的笑谈,因为按我们当地的风俗,主人要杀鸡宰鹅招待客人时,客人是一定要表示推辞的,不推辞就已经够厚颜的了,主动参加到捕捉行动中简直可称作饕餮之徒。但所谓笑谈并不是嘲笑,而是觉得老马性格率真,不作假,好玩儿——毕竟他是我哥的好朋友,国家教师,非农户口,那些评判庄稼汉的标准不适用于他。我作为一个小屁孩儿,脑补了老马抓鸡的画面不知有几回,颇有“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感觉。
我上初中和高一期间,我哥和老马因为各自的工作单位相聚不远,一直来往密切。记忆中,他俩爱喝白酒,每人约七八两的量,动不动就凑到一起喝一顿,每次都是不醉不归。还有一个印象,他俩总在商量进修或考研的计划,目的当然是逃离乡村中学。在我高二那年,当我哥仍在黑暗中摸索的时候,突然传出老马被合肥教育学院录取的消息——回过头来看,这件事成为了他和我哥人生境遇的分野,从此,老马挣脱了乡村的羁绊,不断开挂——下一年即以从合肥教育学院拿到的大专文凭,考上了云南大学中文系研究生,说“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这句诗是写给他的,一点都不为过。
我考上P大那年,暑假家里摆升学宴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老马。他留着寸头,显得很干练,走路时喜欢端着肩,爱笑,但属于那种有保留的笑,被保留的部分里,有嘲讽,也有少许挑衅的意味。但不知怎的,我觉得他的言谈举止很酷,合我的脾气,我甚至都想模仿一二。称他为马老师,他很谦虚地说:“叫我学长吧,我岂敢当P大学生的老师?”说完又是嬉笑不止。于是陪他喝了几杯酒,以尽学弟之谊。临走之前,他送了我一个挺精美的硬皮笔记本,并说10月底或11月初去P大图书馆查阅资料,届时可以去看望我。
9月初我去P大报到,然后体检,一周后接到系办公室的通知,说我的身体指标存在不合格项,需要再检一次。复检的结果仍然有问题,然后校医院和系办就如何处置我开始了长达数周的讨论。到了10月底,我预感凶多吉少,已无心随同学上课。30日那天,我正独自在宿舍伤感,突然有人敲门,哇!老马从天而降,那一刻,我的眼泪都快出来了。跟他讲了我面临的麻烦,他也觉得挺遗憾的,但又劝我想开点,大不了回家休息一年,明年再来,“反正你岁数小”——确实如此,那时我刚满十七周岁。问他来北京做什么,答曰因写论文的需要,云南大学介绍他去P大图书馆查阅并复印一些资料。说实话,到现在,我都觉得此事匪夷所思:他写的是什么论文呢,偌大一个云南大学的图书馆都不够他用的,非得千里迢迢从昆明跑到北京来查资料?彼时彼刻,只是一味觉得老马很神秘,自带气场,屡屡把我震住。聊了约一个小时,他说来看我之前不知道我身体有恙,没给我买什么东西,往我裤兜里塞了一张五十元的钞票,随即下楼坐公交车赶往北京站。

听我哥说,他从云南大学毕业后去了一家皖北的大学教书,不久也把老婆运作到了系图书室工作。随后的几年,我经常在我哥的书架上看到盖着该图书室印章的书,像陈鼓应的《庄子今注今译》、卡夫卡的《城堡》和《审判》等,并且似乎一直都没归还。“老马立志要向卡夫卡学习呢,在写作中发现人生的意义。”我哥如是向我转述了老马的高远理想。
大三那年下学期,三月中旬的一天,宿舍楼的楼长通过呼叫器喊我的名字,让我去传达室接电话。等拿起听筒,发现是老马打来的。他告诉我过几天要来北京,参加博士生入学考试,希望能见到我。闲言少叙——我后来是去北师大招待所找的他,他报考了北师大童庆炳教授的文艺批评方向,一试不中,酒都没喝,怅然离京。
第二年三月复又进京赶考,住在我的宿舍里。这回他报考的导师换成了P大外国哲学研究所的陈启伟教授,二试仍然不中,铩羽而归。送他去火车站的路上,他向我赌咒发誓道,“回去后我把考博的资料一把火烧掉,跟老婆踏踏实实过日子,否则不是人。”
然而没过半个月,我就接到了老马的来信,说他从北京回去后仍然贼心不死,又跑去复旦参加了考试,做梦都没想到,竟然被著名美学家蒋孔阳教授收为关门弟子。牛!这就是老马,屡败屡战,绝不气馁!
老马从复旦博士毕业后,第一份工作是在保险公司,后来的从业经历也都是在保险公司圈子里转来转去,现在俨然一保险行业的大牛,与他的美学博士身份没有半毛钱关系。如果不是运气差了点,他几乎当上了一家外资保险公司的CEO。还是爱喝酒,只不过杯中物从当初的散装白酒进化到了茅台年份酒;新添的爱好是打高尔夫,他也不讳言,“闲来无事就是想打打球,北京周边好的场地都打遍了。”五十多岁的人了,看着依然像个小伙子,一副岁月能奈我何的样子。问他现在是否还读书写作,老马怔了一下,笑着说:“妈的,我为什么要回答你这个问题?”

——想起一件小事:他第二次进京考博时,住在我的宿舍,发现我的书柜里有本克尔凯戈尔的英文著作Fear and Trembling(恐惧与颤栗),顿时眼睛发亮,歆羡不已。我有心想送他,但这本书我也是费了很多心思才搞到的,实在是舍不得送出。由于考试再度失利,他的心情非常失落。最后一天,他收拾好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我陪他走到宿舍楼一层时,突然觉得就这么让他踏上归途,于心不忍,然后让他原地等我一下,我快速回宿舍一趟,把那本Fear and Trembling取下来送给他。听罢,他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从自己的书包里掏出了那本书,冲我说道:“喏,我早就知道你想送给我,干脆自己动手了!你看,这多好,帮你省了上下楼跑一趟的力气了呢!”
我终于不用再脑补他在我家抓鸡时的画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