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想到自己一句无心之言,竟然间接造成了两位女同事的决裂。
故事发生在十年前。主角之一是来自美国的开心果S老师,她说话声音高八度、整天笑呵呵的。第二位是内地长大,在香港读研并生活数年的Z老师。
那年,Z老师刚来学校任教。因为我姐姐认识她,所以我知道她住得远,想在学校附近租一间公寓,也有意和人同租。
正好S老师的室友辞职去了非洲,她不想自己一个人支付合租村屋的租金,因此已经搬了出来,在一对老师夫妇那里暂住,也想找一个人与她同租公寓。
于是,我便跟Z老师说明此事,并介绍两人认识。
之后的事情发展得非常快。首先,S老师自己去看了房,她把相片发给了Z老师,然后当天就支付了订金。Z老师知道的时候很无奈,她觉得S老师没有和她好好商量,做决定太冲动了。
后面发生的事情更让我大跌眼镜。
大约过了两个月。有一天,Z老师满脸委屈地找到我,说S老师在家里是如何霸道。
例如: Z老师刚搬进来的时候,S老师说:“这是我的家,你要遵守这里的规矩。”
两个人在诸多小事上闹别扭,比如: 是否要同时锁铁闸门和木门;杯子是否可以摆在客厅的桌子上、客厅的使用……
Z老师那次找到我说: “安娜,当初是你介绍我们认识的,所以我找你……” 她希望我帮她打给地产经纪,因为她不想继续与S老师合租了。
我一听就是室友的纠纷问题,这种事情打给经纪也没用呀。不过,我还是顺了Z老师的意思联系了经纪。正如我所料,对方说已经签了一年合约,需要履行合约,支付一年租金。
在和地产经纪沟通之前,其实Z老师已经找了S老师的朋友,就是当初让S暂住家中的夫妇,希望他们能够做中间人,调停一下二人的纷争,因为S尝尝说那对夫妇就是她在香港的父母。
但是,夫妇说他们是S老师的朋友,不想插手Z老师的私事。Z无奈把情况告诉了校长,校长也爱莫能助,毕竟两人的事都是私事。
Z老师不止一次地找我,在我面前哭诉,我也帮她联系了几次经纪。
事件进入白热化阶段的是某一天Z老师忽然搬了出去,并且拒绝支付合租公寓的租金。“安娜,我实在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就会疯掉了。我必须搬出去住。”
听Z老师说,Z老师威胁她自己会找律师,这可能是美国人的一贯做法吧。
我自己就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地步,因为我和两位老师都是朋友。和Z老师在一起的时候,特别担心被S老师看见。平时,我也是刻意回避S老师。
某天校长找我,说他知道了两位老师的情况,问我是否愿意尝试调解一下。因为前一年,我刚刚读了一个3小时的调解入门课程。
我说好吧我试试。于是,我约了两位老师见面,在此之前也单独和 S老师吃饭。
三人会议的结果并不理想。两位老师不欢而散,我现在不记得大家说了什么,但是印象中就是大家都各持己见。
到了最后,Z老师可能想明白了,自己和S达成协议。她会支付原本要出租金的一部分,直到合约满为止。
这次事件让我学到很多。首先就是千万不要介绍两个想租房的人认识。谁想合租房子谁自己去找室友。
第二就是一件事情两人都有责任。整个事件都是Z老师的版本。那其实她自己有没有地方需要改善的呢?在我后来和她相处的几年里,我认为是有的。
第三,两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一起租房,就应该彼此包容一下。两个人都这么要强,谁也不能忍耐谁。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就是两个人各租一套房子买个清净。
相见好,同住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