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与人857 2022-06-02  17:03


*法治的核心要旨之一就是以程序正义来保障群己权界。
*在法治观念中,对于公权力的态度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普通人则是:法无禁止即可为(或者表达为:法无禁止即自由)。
而在法制观念中,恰好是颠倒了过来,对于公权力的态度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对于普通人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
所以,古典中国法家也要求“王在法下”,乍一听还以为和大宪章时代英国人提出的“王在法下”是一回事。其实,前者想表达的只不过是君主不能出尔反尔的意思。典型的例子就是商鞅的城门立木。对于中国法家来讲,法律就是君主的意志,所谓君王口含天宪。然而对于大宪章时代的英国人来讲,法是君主与臣民之间的一种契约,并非单方面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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